问题 | 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 打印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人亲自操作电脑打印遗嘱内容,并亲笔在遗嘱上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属自书遗嘱。 立遗嘱人因文化水平较低而请他人打印遗嘱,应在打印件上注明年、月、日,并由打印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共同签名,此遗嘱应视为代书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没有条件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情况。 (2)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嘱法律效力的表现有哪些 所谓遗嘱法律效力的表现问题,就是结合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满足的实体条件。 一、遗嘱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对此,民法典明确指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因不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一个合法有效的遗嘱,不仅要满足上面的实体要件,还要满足形式要件。 遗嘱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条件时,才会发生法律效力,才可以被执行。这个法定条件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打印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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