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该如何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该如何办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保释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刑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二、公安取保候审候审后该怎么做 公安取保候审候审之后应当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随叫随到,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工作,同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候审到期后,如何办 取保候审候审到期后的处理方法: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取保候审后该如何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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