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当在购房的时候存在违约的情况时,应该按照以下的法律法规进行违约金赔偿: 第一:事主用承诺好的违约金定价过高作为借口而要求降低金额的行为,应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额超过导致损失百分之三十作为准则相应地降低;事主交易以承诺好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作为借口而要求增加的,应该用违约从而导致的损失来确认违约金的总数额。 第二:如果购买商品房过程中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写清楚当事人违约这种情况需要赔偿多少金额或者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多少的金额计算方式,那么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就可以看一下以下标准参考计算: 1、超过约定的时间付款的,可以根据还没有付的买房款总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对于超过贷款期限还没有还贷款的计算利息方法计算。 2、超过约定期限还没有向对方交给使用房屋权利的情况,可以根据在超过交付使用房屋的这段时间里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或者有权威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做出的评估报告关于同类地段、同类地理位置租房子所需要的租金为标准来确定。 第三:如果是因为出卖人的因素,从而导致买受人在以下的时间段内还没有拿到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况,同时双方并没有其它特殊约定,出卖人就要承担上违约责任赔偿相关的损失。 1、在此次房产买卖交易合约中列明规定的的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间内还没有拿到房屋权属证书。 2、此次房产买卖交易合约中的标的物品是还没有盖起来的房屋,从房屋交付使用那天开始计算九十天。 3、此次房产买卖交易合约中的标的物是属于已经完工的房子,从签订合约那天起开始计算九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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