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
分类 | 诉讼仲裁-仲裁 |
解答 |
一、怎么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是二年,申请期限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怎么请求裁决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 裁决专利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请求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书,请求书应写明以下事项: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信息、请求的理由、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的信息、请求人和委托机构的签字盖章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二十五条 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应当提交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请求人的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三)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 (四)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五)请求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理由; (六)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七)请求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机构的盖章; (九)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请求书及其附加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怎么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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