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是不是有赡养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一、继子女是不是有赡养义务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应该承担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不赡养老人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1)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2)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但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继子女是不是有赡养义务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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