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属怎么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家属怎么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保证取保候审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取保候审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的,应当取保候审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怎么办理取保候审候审 办理取保候审候审的流程: 1.取保候审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候审的申请。申请取保候审候审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候审的申请后应当在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审候审的执行,执行取保候审候审的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者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候审期间应当遵循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 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候审能家属办理吗 取保候审候审可以家属办理。 取保候审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候审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候审的。取保候审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家属怎么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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