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弃婴能收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一、弃婴能收养吗 弃婴满足条件能被收养,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能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成年后能办理收养吗 一般是不能的,收养人是不能收养成年子女的。收养关系能依法成立,也能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登记、撤销收养证书、宣告收养无效,都能引起收养关系的终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三、能收养亲戚的孩子吗 能。 法律规定对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规定的条件: (1)被收养人能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能超过14周岁,也能是成年人。 (2)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能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能被送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能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能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能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能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弃婴能收养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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