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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书一式三份是给谁的,法律如何规定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处罚
解答

一、行政处罚书一式三份是给谁的,法律如何规定

没有三份,是两份。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被处罚人。

被处罚人应在附案卷的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如果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有几个就几份,另外要把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份数由人数决定。

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能设定行政处罚吗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没有做出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法殴打他人是如何处罚的

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的结果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更恶劣情形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行政处罚书一式三份是给谁的,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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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