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异议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一房二卖异议怎么处理 对于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置机制,以下是详尽叙述:可撤销合同的各方当事方,包括无效合同的涉事双方,均享有自知道相关事宜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定司法机构或仲裁委员会对该合同进行审查并裁定是否予以终止的权利,如判定为必须终止,则可进一步要求相关开发者承担返还已支付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的责任,如果所涉及的赔偿额不足以弥补购房者的损失,则赔偿金额不应超过其实际支付购房款的一倍。 相比之下,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而言,合同当事人则有权利要求开发者严格履行合同,尽快交付出售之房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一房二卖纠纷怎么处理呢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 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异议怎么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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