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调解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房产纠纷调解后如何处理 在处理房屋产权纠纷问题上,我们可以运用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四种途径来有效化解矛盾。 首先,建议双方秉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以诚恳的态度面对面进行深层次的和解工作。 假如和解过程中产生了难以跨越的障碍,便可邀请公正且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进行谈判并达成满意的共识。 在经过和解与协商后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便可以开始依靠房屋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将争议提交给特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 如果仲裁结果仍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最后一步就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程序解决争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纠纷处理,针对有关房屋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纠纷调解后如何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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