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每年两次拘留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失信被执行人每年两次拘留 失信被执行人每年两次拘留,这是指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首先,被执行人失信是指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且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绝履行。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其中包括拘留措施。 其次,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措施的次数并没有限制,但一般而言,每年最多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两次拘留措施。这是因为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不同,对于一些经济状况较差的被执行人,法院可能只会对其采取一次拘留措施。而对于一些经济状况较好的被执行人,法院可能会多次采取拘留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被采取拘留措施后,如果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拍卖等。此外,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是永久吗 并不是永久的。 达到一定的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只要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从失信名单中撤出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比如明明有钱偿还债务,却拒不执行生效的法院裁定、判决文书,拒不还钱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失信被执行人会坐牢吗 有可能坐牢。按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失信被执行人每年两次拘留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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