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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侵犯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队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和广大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见,二个罪打击的侧重点不同,前者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问题,后者打击产品质量问题。

(二)犯罪对象不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该商品的质量可能是合格的,但是其质量与真正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有无差异,即使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优于真正注册商标的商品,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伪劣产品的根本特点就是其质量不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一些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

2、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的;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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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6: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