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维权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延期交房维权方式有哪些 关于延迟交付房屋的法律救济途径:如若购房者遭遇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情况,可以依法向其发送敦促通知并给予合理期限以便其尽快履行义务。 倘若开发商未能遵守该合理期限而继续拖延交房行为,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单方面取消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对此前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当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购房者可考虑通过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维权方式有哪一些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 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延期交房维权方式有哪些”,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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