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被告不出现,是不是会判被告败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民间借贷被告不出现,是不是会判被告败诉 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出庭并不意味着必然导致败诉的结果,尽管如此,仍存在法庭做出缺席判决的可能性。 所谓缺席判决,即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被告未能出席法庭的审理过程时,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决。 为了尽量避免遭受对自身不利的诉讼后果,大多数当事人都会选择在言辞辩论日当天出席审判并展开辩论。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民间借贷被起诉该怎样协商 民间借贷被起诉的,协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自行协商解决 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二、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间借贷被告不出现,是不是会判被告败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