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流转有哪些条件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土地流转有哪些条件 土地流转条件有: 1、农民土地流转需要自愿,而且土地的权属没有争议,而且交易双方是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民必须是土地的产权权利人,也就是对土地能做主的人,还有就是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 3、在流转土地的交易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环境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的规定,违反这些的都不能进行土地流转。 4、上面这些都符合以后可以流转土地,但租给别人的期限不能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的期限。 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有: 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 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二、哪些土地流转是违法的 土地流转是违法的情况有: 1、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土地流转,侵害了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和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2、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没有兼顾农民利益,甚至损害农民利益,搞“反租倒包”等错误做法; 3、借农村土地流转之名,随意变更土地用途。 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有: 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 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三、土地的分类都有哪些 中国土地资源类型的分类系统采取土地潜力区、土地适宜类、土地质量等、土地限制型、土地资源单位等五级分类制,其中土地资源单位是作为制图单位和评价对象。 该分类系统将全国划分为华南区、四川盆地一长江中下游区、云贵高原区、华北一辽南区、黄土高原区、东北区、内蒙半干旱区、西北干旱区和青藏高原区等九个土地潜力区。 划分宜农耕地类、宜农宜林宜牧类、宜农宜林土地类、宜农宜牧土地类、宜林宜牧土地类、宜林土地类、宜牧土地类和不宜农林牧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土地流转有哪些条件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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