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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证据有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解答

一、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证据有什么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实践证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暴力仅以故意为条件。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客观上须具备两个方面:一是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为。二是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不能理解为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什么,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呢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家庭暴力有什么类型家庭暴力有什么法律后果

家庭暴力的类型:

(一)人格障碍型家庭暴力,其中以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和冲动型人格障碍居多;

(二)情感障碍中的躁狂症病人通常无暴力行为,只是在病情严重发作时有暴力倾向,但易较快消失;

(三)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可出现严重的暴力行为和自残行为;

(四)更年期精神病以女性居多,暴力行为也常见于女性;

(五)经前期综合症是引起家庭暴力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家庭暴力的后果:

1、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许。

3、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证据有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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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0: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