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幺判定房屋质量问题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开发商提前退房是否违约 通常而言,在预定期限内提前结束租赁协议构成违约,承租方须承担交付违约金之责任。 然而,当满足特定法律规定时,承租方可免除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首先,因无法归咎于承租者的原因导致租赁财物部分或全部毁损或是流失遗失的情况下,承租者可申请降低租金及/或无需缴纳租金;其次,倘若由于租赁财物的部分或全部毁损和丧失造成合同目的难以达到的情况,承租实则可行使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提前交房是好事吗 开发商提前交房是好事,但应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房屋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 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提前退房是否违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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