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了购房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收了购房定金怎么办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之日正式生效。 在此过程中,倘若卖方在收受买方所付定金之后发生违约行为,即需按照定金罚则予以处理,即卖方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原先缴纳的定金款项。 此外,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应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然而这一数值不得超过所购商品或服务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值得强调的是,若买方违约,其将失去已交付的定金;反之,若卖方违约,其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收了卖房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收了购房定金后,卖方不想出售房屋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卖方可以和买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商一致解除的,就不再需要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2)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收了购房定金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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