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旗县土地征收法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社旗县土地征收法 合法征收土地的法律规定有: 征收土地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并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土地征收何时开始 土地征收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公告10日后进行。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 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社旗县土地征收法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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