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后几个月叫去采集信息可以不去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行政拘留后几个月叫去采集信息可以不去吗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警方要求采集个人信息的情况,公民应予以配合与支持。若拒绝前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如被传唤者无正当理由且反复躲避传唤,经上级领导批准,有权采取强制性手段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实际上是公安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对付那些无理由拒绝传唤或是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规定的非法嫌疑人士所采用的强制措施之一,通过这一方式,可将他们强迫带往公安机关或预先设定好的地点接受问讯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二、行政拘留后取保候审解除吗 若被判决定性逮捕,则预先设定的取保候审措施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解除并失效。如果案情轻微并且无其他特殊因素干扰,公安部门可并未必要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申请,待案件侦查工作圆满完成并提交至相应部门之后,检察院或者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警察在收集市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市民有义务予以配合。如若市民拒绝按照规定提供协助,经上一级有关部门授权后,警察有权采用法律手段实施搜查行为,对违规人员实施传唤。而所谓的“强制传唤”则是指当违反社会治安的嫌疑犯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或者逃避传唤过程时,警方可以依法对其采用强制措施,将其转移至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接收地点接受相关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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