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虚假宣传如何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房子虚假宣传如何赔偿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约定进行误导性宣传的,就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双倍偿还定金以弥补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售楼人员存在刻意的欺瞒行为,通过使用欺诈、隐藏真实情况等手段获取购房人的财物,从而构成了诈骗罪名的话,就必须为此类犯罪行为承担起刑事责任。在商业活动领域内,虚假宣传指的是销售商通过广告及其他途径向消费群体传达使用不准确、不符合事实的广告信息,以诱导消费者产生误解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买房时交了定金可以退款吗 买房时交了定金非因购房者违约可以退款。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售房者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子虚假宣传如何赔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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