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退定金找什么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购房退定金找什么部门 您有权向销售部门明确提出要求,请求其将所收定金予以全额返还。定金,乃是指签署或执行合同时,预先支付一定数额之货币资金或其他等值物作为保证的一种方式。支付定金的主体我们称之为“定金交付人”,而收取定金的一方则被称为“定金接收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皆可自行协商,共同商定由哪一方将定金交付给另一方以充当其债权的担保措施。若债务人能够按照先前约定履行债务责任,那么该定金便应抵顶价款,抑或是被予以强制性收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合同纠纷怎么办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纠纷解决方式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或其他方式等。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退定金找什么部门”,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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