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有效及法律后果吗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有时为了达到少缴税或者其他目的,往往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对内,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阴合同;一份合同对外,用于计税等用途,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阳合同。 这两种合同中,一般阴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是有效的,阳合同若为了逃税,则损害了国家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一般而言,阳合同认定为无效后,会产生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责任,若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逃税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三、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会产生哪些后果 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会产生下列后果: 一、合同中尚未履行的内容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二、如果合同是由于一方违约解除的,则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对于合同解除都存在过错的,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果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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