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私自挪用公款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股东私自挪用公款如何处理 1、公司股东挪用公款,可以报警处理; 2、如果当事人能及时归还,可以不用追究责任; 3、如果无法及时归还的,可以报警处理,挪用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股东挪用公款,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维权技巧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一种维权方式。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害后,可直接找到消费场所的负责人,陈述自己的遭遇及损失,提出索赔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消费者协会调解,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维权方式。权益受到侵害后,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投诉原则上以文字材料为准,需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受损害事实等情况写清楚,并提出自己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未经消费者协会同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和实物,以防丢失。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省事的一种维权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股东犯罪股份如何处理呢 股东犯罪股份可以进行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撤股如何处理 股东不能撤股,只能转让股份。如果公司向内部股东转让股份的,则可以在遵循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自由转让; 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的,则不能转让股份,但不同意的股东需要购买转让的股份。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股东私自挪用公款如何处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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