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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的定金退找哪个部门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一、购房的定金退找哪个部门

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您完全有权向商谈部门提出要求,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定金是指在正式签订与履行合同以前,为保证事情顺利进行而预先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资金、商品等形式的财务担保。

支付定金者被称之为订金支付方,而接受定金者则被称之为订金接受方。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当事人双方有权利且必须事先达成协议,约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订金,以确保双方的权益不会受到不公平对待。

当这笔订金的支付义务被履行之后,金额应该直接抵作相应的款项或者予以返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开发商定金不退找哪个部门投诉

开发商定金不退可以找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

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的定金退找哪个部门”,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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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8: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