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能起诉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一、行政强制能起诉吗 1、行政强制措施是具有可诉性的。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能依法向法院起诉。 3、该诉讼案件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针对具体行政行为以及附带审查部分的抽象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强制内容,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能提前进行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探望权能强制执行吗 对于子女的探望权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视权能强制执行吗 探视权能强制执行。对探望权强制执行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而是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所谓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非抚养一方行使探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行政强制能起诉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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