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父母与继父母的遗产子女能不能同时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生父母与继父母的遗产子女能不能同时继承 生父母与继父母的遗产子女能不能同时继承,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并不影响其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能与父母相互继承遗产 即使“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他们与父母之间仍然能不能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本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形成的,是一种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一种自然关系,它不能通过“声明”而脱离,也不能通过法律手续而解除。父母永远是亲生子女的父母,子女也永远是亲生父母的子女。即使“声明”脱离这种关系,也是脱离不了的,法律不予承认。因此,即使“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他们与父母之间仍然能不能相互继承彼此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对于继父的遗产继子女的继承方法是什么 对于继父的遗产,继子女并不一定有权继承。 如果是未成年的继子女,其需要与继父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才能不能对继父的遗产拥有继承权;如是成年的继子女,其需要对继父尽了赡养义务的,才能不能对继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享有对继父遗产继承权的继子女,能不能按照继父留下的遗嘱继承其遗产; 如果继父没有留下遗产的,则其需要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权一起继承继父的遗产,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继父的配偶;其他子女;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能不能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生父母与继父母的遗产子女能不能同时继承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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