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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法院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民法典》规定法院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婚前或者是婚后关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二、法院离婚财产判决标准原则有哪些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会遵循以下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如果能够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比例,法院不会进行干预,只有双方协商不成要求法院判决时,法院才会参与;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没有房产证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没有房产证财产分割方式如下:没有房产证的,法院一般不决定归属权,只决定房子的使用权,等到房产证下来以后,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也可再次提起诉讼,分割房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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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8: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