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以及劳动报酬; 4.社会保险; 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哪些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哪些是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劳动关系运行中,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都是劳动合同的履行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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