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被转移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被转移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被转移,另一方可以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然后要求转移财产的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已经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分割等,属于侵犯共同财产的行为,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这种离婚前的财产转移是受到法律追究的,法院在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对被转移财产进行追回。对于隐匿、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无法追回的,可根据该财产的评估价值要求对方给予过错赔偿。对财产价值的评估,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确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财产评估机构对该财产丧失前的价值进行评估。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其不分或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如何离婚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被转移如何处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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