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强制执行的期限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款强制执行的期限 欠款诉讼后,对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 1、时间起算点是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或者文书生效之日。 2、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欠款强制执行期限是一辈子吗 通常情况下,强制执行并不具有终身的效力,它仅在债务人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之后结束。 然而,若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其还债义务时,强制执行将被无休止地进行下去,甚至有可能延续至他们生命的终结。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关于拖欠债务纠纷经法院判决确定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两年。然而,其起始计算时间有两个选择:即应付款项最后期限的当日或是法庭裁决生效之日。此外,申请执行人在这两年内均可提出执行申请。在此过程中,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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