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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权处分合同具体指什么合同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一、无权处分合同具体指什么合同

无权处分合同作为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形式,其有效性与否取决于权利人是否进行追认。

在此情况下,相对人有权以催告方式要求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短时间内(三十日)作出是否认可该合同的决定。

如若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但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将由无权处分行为人承担,有义务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

在民事法律领域中,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未确定之合同,即其效力取决于权属确定过程中的事实状态。在无权处分行为中,无权处分者擅自处置他人财物,若得以权利人对其行为进行追认,或在该合同签订后,无权处分者实现了对物的合法处分权,则此份合同将被确认为有效协议;反之,若无权处分者行为未能得到权利人认可,或者在签订合同之前未实际获得处分权,那么此份合同便不具备有效性,而无权处分方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相对人所蒙受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其有效性取决于权属人是否予以追认。在此情况下,相对人有权向被代理人提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即30天)确认该合同的有效性。如若未能得到权属人的认可,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应由无权处分方承担,并须对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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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6: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