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被拆除后能否获得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小产权房被拆除后能否获得补偿 在拆迁小产权房屋过程中,是否应当予以补偿,首先需经历一个建筑物认定环节。 对于被判定为合法建筑并未超过法定批准有效期的临时性建筑,理应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如果上述建筑被鉴定为非法或已超过批准期限,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小产权房被征收政府怎么赔? 关于小产权征收赔偿事宜的详细解释如下:在小产权征收过程中,具体的赔偿依据主要取决于,市级及县级人民政府在发布房屋征收决定的过程中所给予被征收者的补偿措施。这类补偿措施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被征收房屋实际价值所给予的相应补偿; 其次,由于征收行为涉及到搬迁和临时安置工作,因此会相应地提供相应补偿; 另外,对于因为征收行为而导致的生产中断或者经营损失等情况,政府也会给予适当补偿; 然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小产权住房因为缺乏实质性的产权,所以在接受租赁或者投资时可能面临一定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小产权房都不能获得任何形式的拆迁补偿款项。实际上,只要持有小产权住房的个人或团体属于当地的集体组织成员,那么他们就有权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拆迁补偿款。而针对那些从城市居民手中购买了小产权住房的购房者,他们并不能够直接从国家相关机构获得拆迁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处理涉及拆迁小产权房屋的相关事宜中,合法且未超过法定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将会得到相应的补偿权益;然而,若属于非法建筑物或者超过了许可的使用期限,那么它们则可能面临无法获得任何补偿的困境。因此,对于非法建筑物或超期建筑物的判定过程便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必须明确的是,法律只对那些合乎规定的权益提供保护,超出批准期限或者进行非法建设的行为都将得不到法律的庇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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