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兄弟姐妹间抚养义务有何规定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一、兄弟姐妹间抚养义务有何规定

关于兄长、姐姐各自应当如何为弟弟、妹妹提供扶助的责任问题,以及弟弟、妹妹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对哥哥、姐姐予以照顾的义务,这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背后蕴含着诸多限制和条件。

具体来说,一方面,兄长及姐姐向弟弟、妹妹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首先,他们必须具备经济能力以负担抚养责任;

其次,若双方父母已然离世或者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时;

最后,被抚养的弟弟、妹妹年龄尚小且无法独立生存。

只有当这三个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兄长、姐姐对弟弟、妹妹所负有的扶养义务才能得以确立。

另一方面,弟弟、妹妹向哥哥、姐姐尽到抚养义务也需符合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第一,他们应当是由兄长、姐姐抚养成人的;

其次,他们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负担这个责任;

最后,如果哥哥、姐姐失去了工作能力并且没有足够的收入来源。

只有当以上三个因素全部得到满足,弟弟、妹妹所承担的抚养义务才能够名正言顺地建立起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兄弟姐妹间房子过户要钱吗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兄妹之间进行房地产权属转移行为,通常会被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据我国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亲人间所进行的房产赠与事项需按照相关契税法例来缴纳税费,具体的契税税率则根据不同情况而在3%-5%之间浮动。所谓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以及继承遗产等多种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后,前往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兄弟姐妹对于彼此的扶养以及他们之间互相的关照,其基础并非是无偿的付出,而是应该在一定的情境和条件之下,进行责任的合理分配。例如,作为兄长或姐姐,如果想要尽到自己的抚养义务,就必须要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父母已经不在人世或者弟弟妹妹尚处于未成年阶段等特殊情况;而反过来看,如果弟弟妹妹成长过程中得到了哥哥姐姐的悉心照顾,那么当他们有了经济能力之后,也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回馈哥哥姐姐,对失去职业能力的哥哥姐姐给予相应的照顾。这些特定义务的确定和履行,均需要依据相关的限制性条款进行衡量和考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8 4: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