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有人证能成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罪有人证能成立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认定盗窃罪需具备双重要件,既包括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同时也要求能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实。其中,人证作为确凿证实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之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若有足够的人证能够明确证实盗窃行为的真实性,再辅以其他相关证据,例如物证、现场勘查笔录以及视频监控等,便可构建起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进而有力地证明盗窃罪名的成立。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只要有充足的人证支持,便足以构成盗窃罪的定罪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有人证能定罪吗 仅有证人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构成犯罪判定的基础,尚需结合实物证据、监控录像以及专家鉴定结论等多种形式的证据,以构建起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这一基本原则。因此,证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严格的核实和验证,并与其他类型的证据相互印证,方能被视为定罪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认定盗窃罪需具备双重要件,既包括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同时也要求能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实。其中,人证作为确凿证实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之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若有足够的人证能够明确证实盗窃行为的真实性,再辅以其他相关证据,例如物证、现场勘查笔录以及视频监控等,便可构建起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进而有力地证明盗窃罪名的成立。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只要有充足的人证支持,便足以构成盗窃罪的定罪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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