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藏罪被检察院取保候审了,到法院什么结果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隐藏罪被检察院取保候审了,到法院什么结果 关于取保候审与是否可能面临刑罚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必然关联性。法院是否有资格对此案做出判决,主要基于其所掌握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在被告在最后陈述完毕之后,审判长将宣布休庭并将案件交由合议庭进行深入讨论与评估,根据已明确的事实状况、相关证据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隐藏罪刑事拘留多久 在司法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法定时限通常不超过三十七日。这主要适用于案件侦查阶段,该阶段从公安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拘留开始,直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为止。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拘留期限可延长一次,但总计延长的时长不得超过十四日。因此,在整个案件侦查过程中,刑事拘留的总时限一般不会超过三十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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