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决书下来前可以换法官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裁决书下来前可以换法官吗 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请求更换法官:如果该人本身即是本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与案件密切相关的第三方,如诉讼代理人的亲属等;如果该人与案件存在利益冲突或利害关系;或者,如果该人与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之间存有其它可能会影响案件审判公正性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裁决书下来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失效 本条规则明确了申请执行的时间限制,即申请执行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同时,该条款还对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做出了相应规定,其具体操作将遵循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所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条款规定的时间期限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就应当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正式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阶段履行的,则应从规定的每个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而若法律文书未明确规定履行期限的话,那么就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算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此前提之下,倘若当事人本身或是其亲属被牵涉进该案件的处理流程之中,亦或是与此法律纠纷存在着潜在的利害关系,或者是与案件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乃至代理律师之间涉及到可能对司法审判产生不良影响的亲缘、工作等方面的联系,那么他们便具备了申请更换法官的合法权益。为了确保司法审判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在上述情形下,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更换法官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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