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负责人可以解绑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一、财务负责人可以解绑吗 很遗憾地告知您,财务负责人并不能直接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系统内解除其身份关联关系。实际上,这需要由与该财务负责人建立了绑定关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操作,以实现解绑或者更换。 具体来说,企业法人需首先通过计算机登录至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随后在企业用户产权服务板块下找到办理税务人员管理功能按钮,并选取相关的人员账户进行操作,最后只需轻点删除选项,便可顺利完成解绑流程。在此过程中,若涉及到更换新的财务负责人,则企业法人还需再次登录国税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手续的办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二、财务负责人职务侵占罪量刑怎么计算刑期 倘若财务负责人被判定为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行为,那么其所面临的刑事处罚将会依照其侵占金额的大小以及情节的轻重进行计算与裁定。在通常情况下,倘若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范围(即介于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可能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而若涉案金额超过了巨大范畴(即达到或超过10万元),那么将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在此基础上,法院还有权对其财产进行没收。 然而,具体的刑期判决还需要综合考虑到犯罪人的主观动机、实施手段、以及其对于自身罪行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非常抱歉地通知您,作为财务负责人,您无法直接脱离与国家税务总局系统的身份关联关系,这必须由设立并与其建立绑定关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此项操作。首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要登录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然后进入到企业用户产权服务专区,接着选择办理税务人员管理功能,接下来,他/她需要挑选出相关的人员账户进行操作,最后点击删除选项以实现解绑。如果贵公司需要更换财务负责人,那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需要再次登录访问国税网,按照相关规定来办理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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