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又复婚的房子咋做析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后又复婚的房子咋做析产 在离婚后的再婚阶段,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首要步骤便是确立房产的归属权。 在此过程中,必须明确指出一点,即任何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都应当被认定为该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 为了取得这部分财产,除了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之外,夫妻双方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达成婚前或者婚后财产的约定。 这种协议约定可以将某些特定的财物归一方所有,而这些财产,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获得的,都可以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则上来说,这些财产并不需要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后又复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是否还有效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选择再度携手共度余生,之前签署并生效的离婚协议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实际上,离婚协议在正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即刻发生法律效力,即便当事人双方有幸重归于好、重新缔结婚姻关系,这份原先的离婚协议同样具备不容忽视的法律地位。 然而当夫妇二人决定再次走到一起时,对于原离婚协议中原定涉及到儿童抚养问题的条款,因为复婚这个因素使得原本制定该条款的初衷不再存在,那么这些条款自然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应。 然而,就涉及到财产分配部分的条款而言,它们并不随夫妇二人的复合而自动丧失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又复婚的房子咋做析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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