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撞坏私人财产后逃逸要承当什么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撞坏私人财产后逃逸要承当什么责任 在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当事人选择逃逸以逃避法律追究和损害事实,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甚至还有可能触犯刑法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因为交通肇事而选择逃跑的情况,若未达到犯罪程度,可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拘留,同时还会被吊销驾驶证; 如若构成犯罪,则需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赔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在事故现场立即支付给受害者家属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 若非瞬间导致受害者丧生,则除了上述赔偿之外,还需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包括诊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品费用、居住地的食品补贴等各类因医疗保健和康复所引起的合理费用,以及由于受害者缺勤而引起的实际收入损失。 同时,受损方可以提出精神索赔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撞坏私人财产后逃逸要承当什么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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