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宫外孕请假跟流产请假分别可以休多少天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
解答 |
一、宫外孕请假跟流产请假分别可以休多少天 “宫外孕”也被称为“异位妊娠”,这是一种相较于普通流产更为严重的妇科病症。对于此情况,我们应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根据此规定,对于处于孕期不满四个月而进行流产手术的女职工,将有权利享受为期十五日的带薪产假;如果怀孕达到或超过四个月后才进行流产,则可享有长达四十二天的带薪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宫外孕切除一侧输卵管后未婚夫不管怎么办 在女性患者出现异位妊娠的情况下,其配偶并未涉及到任何法律层面的责任,然而这其中无疑包含着道德层面的抚慰义务。 从医学角度来说,异位妊娠往往是不期而至、难以预料的突发状况,对于此类意外事件而言,我们通常不会有所谓的侵权者,自然也很少会有人为此负起相应的责任。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当确实发生了侵权行为时,才有可能负起特定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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