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是婚前财产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房子是婚前财产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前的房产归属权将被明确判定为单方面所有。若此房屋确实系夫妻共有财产,则相关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其分割方案;若各方无法就此事达成共识,便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进行公正裁决。在此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做出判决,将房屋所有权判予其中一方,而获得房屋的一方需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可以争取给孩子吗 在涉及房屋产权分配问题的婚姻破裂情形中,若男方家长直接出资购买的婚房最终被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女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将有权利获得相应份额。从法律角度来看,当父母中的某一方以其子女作为投资主体购买的婚房,并在所有权证书上标明了夫妻双方的名称,那么该处房产的归属将会被视作是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在购房时,明确指定房产所有权仅归属于子女投资人,并以其名义进行登记,那么这处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现行的法律制度,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关于房产归属权的认定将被依法明确划分为单方面享有。如果该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则需要通过积极友好的商讨来完成其拆分。如经共同协商仍然不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向上诉至法院进行有权机构的裁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做出相应的判断,决定赋予其中一方对这些房产的所有权,同时也会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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