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不还构成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不还构成什么罪 若有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将所在单位的公款挪作他用且未能及时归还者,很可能会被判定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挪用资金罪"。这一罪行主要是针对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关单位中任职的职员,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资金挪用于个人用途或借予他人,且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数额较大),并且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仍未予以偿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的期限,但是其挪用的资金已经被用于进行盈利性活动,或者是从事了非法活动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不还是什么罪 在我国,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分子,相关法律将其定义为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特定职位的职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职权和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挪作私用或借予他人的行为。 具体来说,若这类人员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且已超出三个月仍然尚未归还的,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的,都将被视为触犯了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挪用资金不还构成什么罪”,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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