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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期间算不算羁押期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期间算不算羁押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阶段的时间应被计入为羁押期。拘留作为一项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他们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同时也防止他们在拘留期间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拘留期间,被拘留者的人身自由将受到严格限制,因此,这段时间理所当然地应该被纳入到羁押期限之中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送书看吗

在拘留所中,家人或朋友可以为在押人员提供书籍阅读,然而,此类书籍需要得到看守人员的严格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送给在押人员的书籍不得包含违法、反动或者其他不良内容,并且书籍内部也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夹带物。

此外,购买书籍的种类并无限制,但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书籍都必须经过监狱方面的批准和仔细检查。为了方便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我们建议您选择那些带有塑封包装的全新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当前实施的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刑事拘留时期应当予以折抵在整个羁押期限之内。拘留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试图逃避司法程序的追究,同时也为了防止他们在拘留期间再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这段时间内,被拘留人的人身自由将受到严格的限制,因此,拘留期理所当然地应该被纳入到整个羁押期限的计算范围之中。这样做不仅能够保证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以及有效性,还能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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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2: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