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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常规做法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常规做法是什么

关于离婚涉及其住房问题的详细分割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若房屋在婚前已全额付清,并以自身名义持有,此种情况应视作个人财产,不应参与共同分割。

其次,若是婚后购置的房产,则通常作为夫妻共有时需平等分配。

再者,若在婚前由某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将该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而后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将属于登记人员,对于另一方则需登记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如在婚前,父母全资赠予子女的房产,此时应被认定为父母对其子女的专属赠与。

值得关注的是,婚后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父母在出资时已经明确表示此款只赠与给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这部分的房产将归该方所有。

反之,若父母对是否将这份资产赠与给单一方并未给出明确说明,那么这部分的房产便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房产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双方共有财产购买的房产;

2.因其他原因获得的房产,如继承或者被赠予的房产;

但在此过程中,如果有人已经明确表示只将房产赠与某一方,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算作共同财产了;

3.尽管房产在婚前已经购买,但是房产证书上注明两人的名字的房子;

4.虽然某一方原本就拥有自有房产,但是双方在协商后决定将之纳入到夫妻共同财产中;

这个时候,需要进行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5.在结婚期间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了他们购买的房产。

然而,同样地,也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就是父母双方明确表示他们只赠与其中某一方的房产。

基于这样的情况,离婚涉及到了这些房产的分割,仅限共同财产性质的房屋才能进入分割程序。

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离婚夫妻的一些具体操作如下:

(1)首先,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成功,则按照协商结果书写在离婚协议里面,随后得到婚姻登记部门的确认确定有效性。

(2)若经上述步骤无法达成协调,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会考虑到照顾儿童、女方以及无辜一方的权益,但并非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是法律框架里所认可的,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其间所拥有的财富。

双方都有权使用的财产,既可是实物、资金,也可以是无形资产;

在进行资产分割的时候,按照国家的法规来评议、衡量以及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房产怎么分配

对于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配偶双方而言,在房产问题上,其处置方式通常如下所述:

首先,若该笔交易发生于在结婚之前便已完成,且所有购房款均已如实支付完毕,房产也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话,此类情况应当被确认为是单独归属于登记者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参与到随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配过程中。

其次,如果有关房产属于在结婚之后购置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应被视为是夫妻二人之间的共有财产,在法律层面上通常需要按照较为公平公正的方式,即平等原则来进行分配。

再者,如果此房产在结婚前便由某方先期支付了部分款项,并且整个交易过程中所登记下来的也是付款方的名字,而在婚后,夫妻两人则通过共同努力偿还贷款,这种情形下,尽管产权归属依旧属于登记者,但我们建议登记者应对另一方做出适当的经济补偿以达到更为公平正义的效果。

最后,如果这处房产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从法律角度来看,应当被视为是父母对自身孩子的独立赠与行为。因此当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二人之间的共同财产会依据双方约定予以处理。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在判决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财产状况、抚养权问题以及有无过错方等因素,从而根据实际情况来对房产进行相应的处置与分配。当然,如果双方都无意有效拥有这套房产,他们完全有权利选择采用拍卖或变卖等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最终收入所得也将会根据相关协议予以合理规划和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房屋财产分割的事宜时,婚前以个人名义全额支付购房款项所购得的房产应视为个人财产。然而,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或者是由某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随后两人共同承担房贷还款义务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共有财产,而登记为所有权人的那一方则需要向另一方提供相应比例的补偿。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对于子女的全额资助购房行为,除非有明确的赠与协议规定,否则将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从而使该房产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房产,即便在婚前已经登记了双方的姓名,但仍然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我们会首先尊重双方协商的意愿,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法院进行裁决。在裁决过程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到各方的权益,并不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共同财产不仅包括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积累的实物资产、货币资金以及无形资产等,同时也包括在法律法规框架内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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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