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共犯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行贿罪共犯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典规定,在行贿罪的构成中,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所谓共同犯罪,即为二人及以上,在共同的故意之下实施犯罪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二人或以上的行为人均为过失犯罪,则不应视为共同犯罪进行审理;但是,对于那些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过失罪犯,应依照其各自所犯之罪进行独立的处罚。 具体来说,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财物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行贿罪共犯怎么认定 在行贿罪中存在着共同犯罪这一现象。两个或者更多的人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故意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的行为,被视为行贿罪的共同犯罪。对于首要分子,根据其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刑罚。如果因为行贿而谋求到非法利益,情节严重者,或者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刑罚。对于从犯,应当依法减轻、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规定,行贿罪可以作为一种共同犯罪的形式存在,需要两个或者更多的人共同故意实施这个犯罪行为才能成立。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因过失导致犯罪的情况则不能视为共同犯罪,应当针对每个过失犯罪者单独进行惩罚处理。行贿罪的本质特征在于通过向公职人员输送财物以谋求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已被明确界定为非法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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