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老人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一、赡养老人的标准是怎样的 成年后的子女需承担起赡养和扶持父母的责任。在父母无法自给自足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其子女如没有足够的经济收入以满足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那么他们就应当向父母提供必要的金钱支持。赡养费是一种衡量子女对父母程度的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需要统计整个子女家庭的平均月收入水平,若这个数字低于社会公共保障体系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视作该子女无法为父母提供赡养费;反之,如果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高出这个标准,那么需要将超出部分的额度按照比例计算,两个子女家庭的份额为总收入的50%,而三个及以上子女家庭的份额则是40%。 最后,用总计算出来的赡养费除以要赡养的人数,所得结果就是每一位被赡养者应得的赡养费金额。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老人的分配官司要打多久 关于老年人赡养费用的诉讼案件,如果案情复杂、资料收集困难等情况,需时可能超过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在特定情形下,部分案件可申请延长审限进行审理。赡养费用纠纷的诉讼通常采用快速审判程序进行处理。对应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延长期限。倘若在三个月内未能圆满完成审理工作,将转入常规审判程序继续进行审理。我国法院对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规定如下:一般使用常规审判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须经本院院长签字同意,可以额外延长六个月;倘若仍需延期审理的话,则应上报上级法院批准后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成年的子女应当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然而,若子女的收入处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之下时,他们不需要给予任何形式的赡养费用;反之,如果他们的收入超出了这个界限,则应该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支付。在有两个孩子的大家庭中,每个孩子应支付给父亲或母亲的赡养费为其总收入的50%;而在拥有三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中,每个孩子所负担的赡养费应占其总收入的40%。值得注意的是,赡养费的计算方式是以被赡养人的人均所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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