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受伤骨折工地不管怎么办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地受伤骨折工地不管怎么办 在工作现场遭遇意外导致骨骼损伤且受雇于该工地却未得到妥善处理时,当事人有权自主进行工伤认定。在此过程中所需承担的工伤保险福利可透过合适的途径转由雇佣方负责支付;若经过权威部门的工伤认定核实,确实存在身体机能部分损失或劳动能力受到严重影响,那么在申请工伤补偿金后,应该进一步申请劳动能力评估。最终根据劳动能力评定结果,向施工方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提出对于各项工伤赔偿款项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地受伤骨折没痊愈加重怎么赔偿 对于工地中的工伤骨折问题,其赔偿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如需进行工伤治疗且所需医药开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内的费用,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 其次,如果员工在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并休养的期限(称之为“停工留薪期”)之内,则其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仍应按照原先标准由所在工作单位逐月发放; 最后,除了上述情况之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其他补偿或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地施工作业中受伤并导致骨折,工地对此置之不理,应如何应对?倘若在实际的工作场所中因为突发事件而遭受伤害,并且雇主未能给予适当的处理措施时,员工本人有权自主地进行工伤认定程序。经过国家相关权威部门对身体功能受损状况或者劳动能力所受到的重大影响进行仔细确认之后,方能够提出工伤赔偿请求以及劳动能力评估申请。依据评估所得出的结论,向雇主以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相应的工伤赔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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