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合肥量刑标准有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合肥量刑标准有几种 关于危险驾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施以拘役之罚,同时并处罚金。 而所谓“危险驾驶罪”则是指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竞争性行驶,情节十分恶劣者; 其次,是在酒精作用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最后,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违反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一定会判刑吗 关于危险驾驶罪是否必然导致被判刑以及一旦构成此罪将会面临何种判决这一问题,答案为: 肯定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行车过程中采取激烈的竞争驾驶方式以追求速度、趣味等情节严重者; 酗酒后驾驶机动车; 以校车业务或客运服务为业者,其所实施的严重超额人员载客或者严重突破规定行驶速度的行为; 以及违反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法规,私自运送危险化物品,以致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合肥量刑标准有几种”,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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