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保险合同理赔起诉状无效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重疾险保险合同理赔起诉状无效怎么办 在面临保险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时,应采取的恰当处置方法主要有两种: 首先,对于行为人从保险合同中获得的相关利益,应尽数归还给对方,无法实现退还原物或无必要退回的,则须进行相应的货币补偿。 其次,倘若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过错,造成了声誉损失等不良影响,则其需按照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重疾险没有如实告知过了3年怎么办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对婚前故意隐瞒的重要病症视为严惩性行为。若有一方身患重大疾病,应当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如实向对方透露病情状况;如未依照此方式告知,则另一方可诉诸于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已婚事实。申请撤销婚姻的权利,应自得知或理当已知晓撤销理由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为提起期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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